近日,為進一步加強科協自身建設,打造高素質科協機關干部隊伍,調動機關干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,石柱縣科協根據縣委、縣委組織部對公務員平時考核有關要求,結合縣科協實際,堅持以崗定責、激勵先進、鞭策后進、促進工作原則,研究制定了《石柱縣科協制定機關干部職工平時考核辦法(試行)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,通過五項舉措抓實干部職工平時考核工作。
一是加強考核工作組織領導。建立考核領導小組,由主要領導任組長、分管領導任副組長,辦公室主任、綜合部長為成員,下設考核辦公室在綜合部。
二是明確考核對象和考核內容。除由縣委考核的領導干部以外,將實際在崗的公務員、參公人員、事業人員(含臨時人員)納入考核對象,將德、勤、能、績、廉作為考核內容,重點考核政治素質和工作實績。
三是創新考核激勵機制。平時考核分數設德勤能績廉標準分100分,在標準分基礎上按獎優罰劣原則進行加減分。對完成工作出色或有創新、獲得表彰的,調研課題、咨詢決策建議、信息獲國各級領導肯定性批示的,組織承辦各級活動,獲肯定性通報表揚的進行相應加分;對違反工作紀律、不服從工作安排或領導交辦任務未按時完成等情形進行相應扣分;出現重大違紀行為,考核標準分扣至0分。
四是建立考核例會制度。每月底考核對象開展自查,各部室對當月工作情況進行全面清理。召開考核工作例會,由被考核人作月工作總結,匯報自查自評結果,科室負責人作審核評價,最后由領導進行點評。當月考核結果經縣科協主席辦公會議審定后及時進行公示。
五是強化考核結果的運用。考核結果作為公務員參公人員平時考核確定每月“好”等次、年度考核等次以及晉級晉職的重要依據依據。
龍瑜 石柱縣科協供稿
渝公網安備 50010302001099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