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按照市科協等單位共同制定印發的《重慶市院士專家工作站建設管理辦法》和《重慶市科學技術協會關于推進院士專家工作站建設的通知》等相關的文件精神,綦江區制定出臺了《重慶市綦江區院士專家工作站建設管理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。此舉對于加快實施綦江創新驅動發展戰略,培育發展綦江戰略新興產業,促進科技成果轉化,推動本地經濟可持續健康序發展等都具有重要意義。
據悉,《辦法》的出臺,是由區科協牽頭,并經區科協多次與區經信委、區科委和區人力社保局等單位就《辦法》相關內容進行協商,最終達成一致意見共同行文印發。《辦法》共七章二十四條,其包含院士專家工作站建設的總體原則、申報條件、評審方式、建站要求、運行方式、管理措施及其他附則等七個方面內容。《辦法》規定,本區的院士工作站建設由區科協牽頭負總責,區內企業根據《辦法》要求自行申報,經區科協、區經信委、區科委、區人力社保局等部門聯合嚴格評審,必須達到規定評審指標體系,得分60分以上,經公示無異后才能確定命名為本區的院士專家工作站。同時還建立了院士專家工作站運行、管理、退出機制,為有序推進綦江區院士專家工作站建設管理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。
綦江區科協 熊亞中供稿
渝公網安備 50010302001099號